有可能存在侵權,不少企業剛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就把注冊中的商標放到了企業產品的各種包裝、合同甚至廣告中。殊不知,這樣做有侵權的風險,也有不少企業因此被起訴到法院。在《商標受理通知書》的下面都會有一句話:
“注:
本通知書僅表明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并不表明所申請的商標已獲準注冊”,其實就是提醒企業《商標受理通知書》的性質。因為《商標受理通知書》僅僅表明商標局已經收到了申請人的申請,但是還沒有開始審查。也就是說,哪怕注冊跟知名商標一模一樣的商標,也可以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
二、商標侵權的情況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