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辦理方法:
以注冊商標專用權進行質押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商標專用權質押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訂立后,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到商標局變更續展處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手續,也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手續。
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申請書件的準備
(一)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
2、出質人和質權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如果注冊人發生改變,還應附送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4、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
5、具有法定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商標評估報告;
6、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具體要求
1、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應加蓋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印章,或有出質人、質權人的簽字。
2、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名稱(姓名)、地址;
(2)質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質的商標及質押的期限;
(4)出質商標專用權的價值及評估報告;
(5)當事人約定的與該質押商標有關的其他事項。
3、商標評估報告的有效期限為兩年,自該報告作出之日起計算。
依法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登記,其目的是為了保障質權的實現和質權人的優先受償權,防止重復質押,保護質權人和出質人的合法權益。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