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如果商標有效期期滿之前六個月沒有進行續展并繳納續展費用的,可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商標局將其注冊商標注銷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請注銷,前提是已經注冊,撤銷則不同。那么,商標撤銷與商標注銷有什么區別?
一、什么是商標撤銷
商標撤銷是指商標在不具備注冊條件的情況下成功地注冊下來,然后由其他單位或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商標,或者直接經商標局審查注冊條件不符并依職權撤銷該商標。
1、如構成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組合,經審查違反了商標的禁用條款,或違反了合理使用商標的義務,則會被商標局予以使用不當的撤銷。
2、注冊不當的撤銷包括不附期限的撤銷和附期限的撤銷,主要是依據商標法第10、11、12、13、15、16、31條的規定來采取不同的撤銷方式。
3、商標爭議撤銷是指在先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可以對在后注冊同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提出爭議,并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在后注冊的商標。
二、什么是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指商標局依申請或商標期滿未續展,而將注冊商標的整體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通常來說,商標注銷包括申請注銷和商標局主動注銷兩種情形:
1、經申請注銷是指商標權利人不再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需求,主動申請注銷商標;商標申請注銷還不如辦理轉讓,或許還能獲得一筆可觀的回報;就這么白白注銷,難免有點可惜了。
2、商標局主動注銷通常是指注冊商標十年有效期屆滿,而商標權利人在續展、寬展期內沒有辦理商標續展,導致商標局默認權利人不再主張對該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最終注銷了該商標。
三、商標撤銷和商標注銷的區別
無論是商標撤銷還是商標注銷,勢必都會導致商標權利人無法在使用商標,那么這兩者有什么本質區別呢?主要有以下兩點:
1、商標撤銷后不能再申請,而商標注銷后,可以重新申請。
2、對于商標所有人而言,商標撤銷是被動行為,而商標注銷則是主動行為。因為撤銷只會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或其他人申請撤銷,而注銷卻是商標權利人主動放棄。
綜上,商標撤銷是因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而商標注銷則是由于不再使用而辦理。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