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商標異議的途徑有哪些
申請的商標進入初審公告期后,在公告期三個月內,相關權利人可以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自商標異議申請遞交之日起,12個月左右可審查完畢,如有特殊情況將有可能延長6個月的審查期。
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異議人自己辦理。
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
(一)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二)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商標異議材料一式兩份并標明正、副本:
(一)商標異議申請書;
(二)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三)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證明。
商標異議申請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送有關證據材料。
二、商標異議申請提供的證據
1、異議人的公司簡介
2、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
3、異議人產品的銷售情況及銷售合同等證據
4、異議人近年來的廣告投入或市場宣傳等
5、異議人商標的最早使用證據,及注冊歷史和范圍等
6、異議人商標在國外的注冊情況等
7、商標異議申請書和商標代理委托書
8、如果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業務關系或代理關系,應當加以證據,對方是否曾經侵權或惡意搶注等證據都應當提交。
最后還要提醒大家注意商標異議的日期,只能在異議期間提出異議,從初步公告次日起算,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如果異議期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那么可以順延到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商標異議可以保護在先注冊人的利益,也可以保護初步審查人的在先申請權,甚至還可以避免注冊商標申請人獲得不應該得到的商標專用權。因此如果大家覺得自己的商標有被侵犯的風險,一定要及時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