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分割的類型
商標分割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商標申請的分割,一種是商標注冊的分割。
1、商標申請分割
商標申請分割是指商標還沒有注冊成功之前,申請人可以申請分割,原商標的申請日應當繼續適用于分割后的每個申請,但要按照分割件數繳納相關規費。
2、商標注冊分割
商標注冊分割是指商標在注冊成功后,商標權人可以申請分割,商標行政主管機構在核準商標分割后就會按照分割商標分別下發商標注冊證,并重新編定新的商標注冊號,商標注冊分割也要按照分割件數繳納相關規費的。
二、商標申請分割可以應用在以下情況
1、商標注冊時被部分駁回
如果商標在申請過程中被部分駁回,那么可以申請分割,申請分割不是必須的,申請人是有選擇權的。如果不分割進行駁回復審,則通過的商品暫時不會進入初審公告,待駁回復審裁定的時候再根據結果進行公告;如果放棄駁回復審,就會直接初審公告所通過的部分,被駁回的商品直接就不予以核準注冊。
2、商標發生異議或其他爭議時
如果申請當中的部分商標被異議或者發生其他爭議的時候,申請人可以將有爭議的部分商標分割下來,剩下沒有爭議的商標就可以繼續進行核準,保證商標的正常申請。
3、進行商標許可或質押的時候
商標注冊成功后,可以通過許可或質押來將商標無形資產變成商標有形資產,這時候就可以申請商標分割,不僅可以使商標的利益最大化,還可以提高商標的價值。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